近日,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方案》,切实系统保护好、利用好、传承好城乡历史文化遗产。 根据方案,云南省建立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提前介入城乡建设的工作机制,坚持基本建设考古前置制度,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,开展建设项目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评估。在实施城市更新中,防止大拆大建,不随意拆除老建筑、搬迁居民、砍伐老树,不破坏老城区传统格局和街巷肌理,按照“留改拆并举、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”的原则,通过小规模、渐进式的有机更新,以微小空间为切入点,进行精心维护、修缮、修补和整治。到2025年,初步形成多层级多要素的城乡保护传承体系。各类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基本做到应保尽保,建设性的破坏行为得到明显遏制,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融入城乡建设的格局基本形成。 此外,云南省还将统筹城乡协调发展,充分发挥历史文化资源转化效应,对具有历史价值的区域采用“绣花”“织补”等微改造方式,因地制宜布局小规模、多类别、特殊类型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,依托多元化途径营造更美好、更宜居和更具文化内涵的历史空间环境。(云雯)